市场监管总局: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
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直播带货创新了消费场景,丰富了消费供给,但由于“台前幕后”主体多,“人货场”链条长,“线上线下”管理难,消费者举证难,导致虚假营销、货不对板、退货困难等问题比较突出。
在4月9日国新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表示,近五年,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长10.5倍,同时,投诉举报的增幅高达47.1倍,明显高于传统电商,说明发展和规范还不平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网络消费作了五个方面的规定,这些对直播带货同样适用。在此基础上,针对直播的特性和突出问题,《条例》还作出了多方面的规范。
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条例》规定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提供商品服务的,应当在其首页、视频画面、语音、商品目录等处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说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其他经营者实际提供商品服务的,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该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直播带货必须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这也是营销的前提和底线。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完善平台管理方面,《条例》规定,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发生消费争议的,直播平台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提供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相关信息,以及相关经营活动记录等必要的信息,“三无产品”往往是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都没有,平台应当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和日常管理责任,在发生消费争议时,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切实改善售后体验。
在规范营销行为方面,《条例》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条例》通过将规范性文件《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上升为法定义务,明确了平台、直播间和主播“人人有责”。

相关阅读
-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您此时的心情

-
开心0
-
难过0
-
点赞0
-
飘过0
视觉焦点
-
习近平会见法国梅里埃基金会主席梅里埃夫妇
-
棹女饰银钩,新妆下翠楼
最热文章
-
以自然之道,养万物之生,从保护自然中寻找发展机遇1
-
让历史说话 欧洲多国专家热议《南海的历史与主权》2
-
"中国市场仍有不错投资机会" 中国没有出现"产能过剩"3
-
关注零工市场:搭建供需平台提供权益保障创造发展机会4
-
雄安新区打造高效便捷出海运输通道 登封:以和为"中"!5
-
中国制造冲击美国市场?美国人民怎么看?6
-
上升0.2点 一季度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89.37
-
春茶持续带动消费新亮点 透过航拍走进五彩斑斓的中国8
-
光是遇见就很美好 他的牺牲地开满花 战斗故事依然流传9
-
福建打造一流经营主体 一季度闽台往来旅客近45万人次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