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医保帮扶政策惠及困难群众就医6.73亿人次
光明网讯(记者 张诗奇)7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表示,国家医保局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稳定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一是精准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保,做到应参尽参。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保,定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其他符合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参保。指导各地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做好综合帮扶。“十四五”以来,各地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资助了3.5亿人次困难群众参保,累计支出了722.9亿元,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始终稳定在99%以上,及时将困难群众纳入了医疗保障与救助的范围。
二是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梯次减负,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医保坚持公平普惠,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达到70%左右,居民医保“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达到50%左右。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提高保障待遇、降低起付标准,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报销比例再提高10-1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向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救助对象倾斜,年度救助额度普遍达到3万-5万元。三重保障制度后农村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超90%。同时,国家医保局还指导各地对困难群众就医报销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选择技术条件好、服务质量优的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一站式”结算,减轻困难群众的垫资压力。“十四五”以来,各项医保帮扶政策惠及困难群众就医6.73亿人次。
三是对重点人群分层分类救助,强化托底保障。医疗部门完善政策,全额资助孤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着力解决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建立了医疗救助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吸引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精准匹配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提高慈善救助的精准性和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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